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省国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院准予执行濮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作出濮县人社监察理决字〔2019〕第636号行政处理决定。 二、限被执行人江苏省国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履行濮县人社监察理决字〔2019〕第636号行政处理决定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1-03 |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