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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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津小古林混凝土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津01**执恢430号 天津小古林混凝土有限公司、王健: 天津小古林混凝土有限公司、王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8087.97元。经本院立案恢复执行,现该案已经执行完毕。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规定,天津小古林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津0116民初6289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