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马鞍山建华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安徽花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花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34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马鞍山建华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