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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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211执375号 杨秀文、孙刚: 杨秀文与孙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孙刚自动履行了给付赔偿款5299.49元、诉讼费25元共计5324.49元的义务。至此,杨秀文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2111民初36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