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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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211执510号 霍宏志、霍宏伟、刘莉: 申请执行人霍宏志与被执行人霍宏伟、刘莉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被执行人霍宏伟、刘莉向申请执行人返还坐落于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7号1-1-7-9号房屋,并支付案件受理费2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将案件受理费25元给付申请执行人,我院已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执行裁定书(过户)。至此,申请执行人霍宏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211民初10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