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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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平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劳务费12000元及利息(以12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