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利信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新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申请人泸州新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位于泸县××镇××道××段××号的商业用房(所有权证号:××)、泸县福集镇玉蟾大道西段9号附26号的商业用房(所有权证号:××)、泸县福集镇玉蟾大道西段9号1幢附14号的商业用房(所有权证号:××)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对被申请人泸州新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位于泸县××街道××街××号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证号:××)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2-29 |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