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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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嘉源生活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鑫天天隆旅馆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780元,减半收取计1339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