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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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航天长征装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50000元,并从2020年1月17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00元,原告***负担1150元,被告***负担11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