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0)晋0702民初38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程序。

终结执行后,二被执行人应当按协议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二被执行人未按协议履行,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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