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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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20)晋0702民初38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程序。 终结执行后,二被执行人应当按协议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二被执行人未按协议履行,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