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灵武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宁0181民初438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178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刘 伟

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法官助理王晓婷

书记员王佳轩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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