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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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不得执行位于濮阳市华龙区黄河路华阳国际小区006栋2302号房屋。

本案受理费2134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7日内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

裁判日期 2020-12-03
发布日期 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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