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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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圆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分公司 湖南圆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湖南圆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分公司、湖南圆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财产在价值400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