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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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温州原宿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瑞安市原宿设计有限公司价款8300元及违约金(以830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20日起按年利率5%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瑞安市原宿设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反诉原告***的反诉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受理费50元,由被告***负担,反诉受理费2936元,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到本院缴纳受理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