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县支行
湖南岳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湖南岳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在2200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或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县支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16
发布日期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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