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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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2020)湘0621民初158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

二、撤销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2020)湘0621民初158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5200元,减半收取126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3624元,合计36224元,由***负担22600元、***负担9600元,***负担402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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