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湛江冠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富天消防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粤0891民初29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撤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粤0891民初29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变更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粤0891民初29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限湛江冠通投资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3874.75元给***、***;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70.65元,减半收取计85.33元,由湛江冠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70.65元,由湛江冠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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