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龙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淮北市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安徽龙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20万元,并支付自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的利息33000元,之后的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4795元,由被告***、安徽龙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30 |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