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樱花五金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山东樱花五金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阜桥辖区火炬路路西樱花五金公寓四号楼东单元六层东户房屋的不动产权过户确权手续(本案争议房屋能否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由相应房屋管理部门审核;过户确权过程中,有关税、费等费用,由原告***负担)。 案件受理费5977元,由被告***、山东樱花五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