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中大汇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金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8)鲁0102民初546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及诉讼费用负担部分;

二、变更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8)鲁0102民初546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山东金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支付未施工工程款36124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上诉人山东金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735元,由被上诉人***负担31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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