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市区支行 日照华领砼业有限公司 日照德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申请人日照德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600000元(账号:81×××78、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市区支行)的冻结。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