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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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泰安汉辰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电务工程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