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604执恢682号

何青、郑苗芬、阮伟江:

关于申请执行人何青与被执行人郑苗芬、阮伟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依据(2008)虞民二初字第124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1年3月23日立案恢复执行,原执行案号(2009)绍虞民执字第131号。现被执行人已履行本案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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