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西南农畜产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贵州中朗绿色供应链有限公司
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贵州中朗绿色供应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州利海源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欠款650,000元,被告***对被告贵州中朗绿色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驳回原告贵州利海源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81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贵州利海源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056元,被告贵州中朗绿色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负担3,759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贵州利海源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244元,被告贵州中朗绿色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75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24
发布日期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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