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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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闽0203执367号 黄承旺: 申请执行人林程龙与被执行人黄承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闽0203民初13998号民事调解书。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主动向本院缴纳案款23433元,其中本院收取执行费188元、执行费245元,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23000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确认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执行依据项下的全部付款义务。至此,(2021)闽0203执367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