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86553.44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以拍(变)卖价款清偿上述债务。

二、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86553.44元清偿其所欠申请人的债务。

三、被执行人***应支付的利息及应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据实计算,亦一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3-24
发布日期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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