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0305执291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蒋超与被执行人唐芳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桂0305民初33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已主动履行完毕该案案款,现(2020)桂0305民初332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桂0305民初332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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