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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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18执恢236号 朱某某(申请执行人)、万某某(被执行人): 朱某某与万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5%自2015年1月1日计付利息至给付之日),负担案件受理费6030元,执行费449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2016年7月4日作出(2015)户执字第01114号执行裁定书终结执行。本次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9日以被执行人私下已经给付案件款300000元为由向本院申请办理结案手续,执行费449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缴纳(已交)。至此,朱某某(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户民初字第0171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