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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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16608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