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创信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幕墙分公司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荣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贵州荣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 二、原告(反诉被告)贵州荣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被告(反诉原告)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幕墙分公司及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多支付的工程款共计67939.7元;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幕墙分公司及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366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636.5元,鉴定费6838.58元,三项共计9841.08元,由原告(反诉被告)贵州荣获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担9093.08元,被告(反诉原告)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幕墙分公司及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负担74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3-29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