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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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0121执510号 申请执行人:***,公民身份号码×××,男,****年*月*日出生,藏族。 被执行人:***,公民身份号码×××,男,****年**月**日出生,土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青0121民初254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4月6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为7900元,执行到位标的为7950元(含50元执行费),申请执行人领取案款7900元。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