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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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1302执恢25号 申请执行人孙钦雨、被执行人郁有伦: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鲁1302民初16429号民事判决书,原执行案号(2019)鲁1302执4423号,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钦雨与被执行人郁有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案通过执行,拍卖了被执行人郁有伦名下车牌号为鲁Q×××××的斯柯达明锐小型汽车,经二次拍卖以58900.00元的最高价格成交,由于车辆原因买受人提出退车,申请人申请以58900.00元抵偿相应债务。申请执行人放弃其他债务及利息并申请结案。本案执行完毕。 现通知结案。并将被执行人郁有伦已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屏蔽、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解除限制消费、查封、冻结财产等执行措施。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