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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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飞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凯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市凯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工程款11276.6元; 二、被告广州市凯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修复费用7660.51元; 三、被告广州市凯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89435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70.3元,由原告***负担3561.3元,被告广州市凯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负担2109元。评估鉴定费共计28567.75元,由原告***负担10000元,由被告广州市凯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负担18567.75元。上述费用已由原告预交,原告同意由被告在履行本判决书向其迳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3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