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广泰鸿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沈阳金道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公示催告 |
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宣告申请人北京广泰鸿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号码:0010006322786398,出票人:沈阳金道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票人账号:12×××01,付款银行:招行沈阳分行,票面金额:135,007.93元,收款人:中建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9年1月1日,汇票到期日:2019年7月1日,背书人:中建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票人即申请人】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北京广泰鸿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由申请人北京广泰鸿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