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租金壹万玖仟陆佰元(196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壹万柒仟叁佰捌拾叁元(17383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以396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1月22日及19600元为基数从2020年1月23日起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11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分段计算。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4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07
发布日期 2021-04-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