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肇庆市加洲新城房地产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物分割纠纷 |
法院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位于肇庆市端州区*********************为被告***与***共有财产; 二、确认被告***对位于肇庆市端州区*********************享有50%的份额; 三、确认被告***对位于肇庆市端州区*********************享有50%的份额。 案件受理费125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070元,合计23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