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芬露天铁矿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
| 法院 | 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25元,减半收取212.5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15 |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