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佛山市三水宏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佛山市三水宏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26163.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二、查封担保人***名下的坐落于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和平路12号盈峰家园地下室111号小车位[产权证号: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167号]。 案件申请费1151元,由申请人高要区南岸常盈余五金厂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07 |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