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三水宏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佛山市三水宏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26163.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二、查封担保人***名下的坐落于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和平路12号盈峰家园地下室111号小车位[产权证号:粤(2017)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9167号]。

案件申请费1151元,由申请人高要区南岸常盈余五金厂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2-07
发布日期 2021-04-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