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1-04-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借款本金400000元,并支付自2021年2月18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月利率0.5%计算的利息。

支付令费用371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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