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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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天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1023执630号 移送执行人天台县人民法院根据(2018)浙1023刑初425号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许卫强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经本院执行,其家属代为缴纳了罚金人民币60000元,被执行人许卫强已履行全部义务,本案已依法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注:本案标的执行完毕。 天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