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正弘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苏州金信国行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苏州正弘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佣金9100元。

(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当事人指定账号;或汇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大观名园支行,账号:49×××84;汇款时请注明案号)。

二、驳回原告苏州正弘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6元,公告费600元,合计726元,由原告苏州正弘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担38元,被告***、***共同负担688元。被告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0×××76)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裁判日期 2018-07-16
发布日期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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