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核港航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垦野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翮吉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金色港湾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海事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告***的变更保全措施申请;

二、自即日起,扣押被告上海金色港湾疏浚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中核港航工程有限公司所属停泊在北海铁山港的“泰锋”轮;

三、责令被告上海金色港湾疏浚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中核港航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供人民币20000元的现金担保或本院认可的其他担保。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12
发布日期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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