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登记在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吴笑情共同共有的位于成都市新津县(合同备案号:×)房屋归买受人李懿(身份证号码:6301041976××××××××)个人所有;

二、买受人可持本裁定书到不动产登记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三、依法解除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吴笑情共同共有的位于成都市新津县(合同备案号:×)房屋的查封,原查封案号为(2017)川0191民初8642民事裁定书、(2017)川0191执保1378号。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8-14
发布日期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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