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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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15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4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自2019年7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304元、公告费56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3864元,由原告***负担2000元,由被告***负担3186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