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15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4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自2019年7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304元、公告费56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3864元,由原告***负担2000元,由被告***负担3186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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