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15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从2019年10月3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付清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2-01
发布日期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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