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异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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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安县森泰竹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追加陈世界、陈力、李明非为本案的被执行人,陈世界、陈力、李明非分别在其第二期认缴出资数额而未缴纳出资数额21万元、21万元、14万元范围内承担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江安县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裁判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