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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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青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因本次交通事故致方生根死亡所导致的损失650656元及因本次事故致邹玉清死亡所导致的损失690049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034元,减半收取3517元,由***负担3502元,***、***负担1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30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