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油商道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及利息(以20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229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80919元,被告***负担121379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10 |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