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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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5万元或查封、扣押同额财产; 二、查封申请人***名下位于益阳市赫山区××社区大学××#××室房屋[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19)益阳市不动产权第0××7号]。 案件申请费520元,由***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日期 | 2021-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