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和顺县人民法院(2019)晋0723民初14号民事判决;

二、马立新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继承被继承人白广生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侯金梁借款7万元;

三、驳回侯金梁的其余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马立新负担1500元,由侯金梁负担14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50元,由马立新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17
发布日期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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